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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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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还让不让人活了啊?伟大的gov啊

昨天(2008.10.23)上午发生的事。

我想要的自由

转自 连岳   中国政府今年做的蠢事之一就是凭胡佳的几篇文章判他入狱。以为这样安了他一个"罪犯"的名头,就封住了别人的嘴。 中国是少数一些仍会因言获罪的国家。换言之,这是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胡佳的罪名是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姑且不论胡佳有没这种罪,就算胡佳在言论里主张颠覆国家政权,这也是他的言论自由。是任何一个人天然享有的权利。 仅仅说了政府不喜欢的话,就得坐牢。罪在政府,而非胡佳。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歌颂共产党,有人可以反对共产党。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赞美自由民主,有人可以诋毁自由民主。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宣扬气功迷信,有人可以嘲笑气功迷信。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为反对而反对,有人可以为赞美而赞美。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追求大一统,有人可以同意分裂。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痴迷色情,有人可以反感色情。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崇拜专制,有人可以厌恶专制。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主张颠覆政府,有人可以极力维护政府。 所谓言论自由是你可以说任何你想说的话。 言论自由是基本的人权。有国民因言获罪的国家一定是侵犯人权的国家。胡佳成为因言获罪的罪犯,""罪犯"两字,这是政府贴在他这个良心犯身上的红字――在中国政府看来,是屈辱的标志;在正常人的眼中,它意味着美德。

居然在讲救楼市

有报道称建设部副部长 仇保兴 默许"地方政府救楼市": 全国各地69位市长齐聚深圳参加"中国市长论坛",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论坛上表示:"应该给各城市政府一定的自由度,各地的政府应该说有能力、也有责任,作出一些政策上的选择。"这也是高层首次对各地刺激楼市政策作正式表态。 此人 一年之前 说过完全不同的话: 中共十七大代表、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18日晚表示,对于房价趋高的问题,中国政府制定了许多措施,我们有能力解决好房价上涨较快问题。 他到底能不能代表政府,如果代表政府的话,那说明这个政府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政府,完全就是信口白话,愚弄百姓的gov嘛!

转:司法史上的最大笑话

随着上海袭警案尘埃落定,一个司法史上的最大笑话诞生了。   一个精神正常,且二十几年来一直遵纪守法,堪称楷模的人,仅仅因为警察依法盘查就对警察的同袍大开杀戒以作报复,照此推断,那精神正常的十三亿人岂非都是潜在的凶手?   在判决书中,警察没抠打过嫌犯的"事实"作为嫌犯有作案动机的证据,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嫌犯没被警察抠打过竟然成嫌犯有作案动机的关键证据了,天,看来这事千错万错就错在警察当日没抠打嫌犯!   控方说警察没抠打过嫌犯,恰好可以作为嫌犯辩称没想过要杀人的佐证,而嫌犯指控警察抠打过他,又恰好可以作为控方指控嫌犯起意行凶报复的佐证。天,不是我不明白,实在是这个世界太变态!   一审时,是嫌犯传说中的母亲替嫌犯请的辩护律师,一审后,该辩护律师也成传说中的了,怀疑大家可能是白日见鬼了!   二审时,嫌犯自己请的律师声称嫌犯有精神病,看来要不是嫌犯有精神病,就一定是嫌犯请的律师有精神病了!   嫌犯不等于就是真凶,为什么没按无罪推定原则,第一时间怀疑戴面具者非嫌犯本人,倒是无论是嫌犯传说中的母亲请的传说中的律师,还是有精神病嫌疑的嫌犯自己请的有精神病嫌疑的律师,都第一时间预设了嫌犯就是真凶?连嫌犯的辩护律师都这么先入为主地排除嫌犯因为适逢其会而被人利用,被人嫁祸的可能,是不是太不合常规了?   控方所坚持的案件背景跟他们所需要的作案动机自相矛盾,再加上案件情节上的诸多疑点,如7秒杀4人之类的,如果嫌犯能请到对他有利的辩护律师,本来是大有可为的,为什么他偏偏就请不到一个能恪守无罪推定原则的辩护律师呢?难不成那些能恪守无罪推定原则的律师都死光了?   一边对支持嫌犯的社会大众承诺公开、公平、公正,一边为保险起见,嫌犯自始至终都被一心欲置其死地的各色人等包围着,为了让嫌犯只能坐以待毙,甚至不惜弄出拒绝让嫌犯证人出堂作证,拒绝嫌犯与控方证人对质的闹剧,这是何等的司法奇观?   当然,最诡谲的还是,为什么嫌犯的母亲会成传说中人物,连同接触过她的律师后来也成传说中人物?莫非嫌犯的母亲是鬼魂,而且还是那种会将活人变鬼魂的凶灵?   终审判决出来了,回过头去看,赫然发现,那个被抓的造谣者第一时间造的谣,仍然是到目前为止唯一一个符合逻辑的"真相",是不是很有讽刺意味?   2008年10月22日